咋回事?邓州市人民政府竟成为被告?
4月14日下午,有网友在网络发文:2012年9月,商人王霞竞拍到了位于河南邓州市的一块土地及房产,在向拍卖公司转账部分价款后,却得知邓州市国资办已向拍卖公司下发《关于解除拍卖合同的通知》,土地无法再办理移交。无奈之下,王霞于2016年以邓州市人民政府、邓州市财政局为被告,以拍卖公司为第三人,向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此开始了诉讼维权之路。在历经两次起诉、两度指定管辖、和数个判决和裁定之后,现在找到了我们代理此案。维权不易,坚持不易。为了一个公正的判决,需要当事人持续的时间和金钱投入,也需要当事人和律师顽强的毅力与坚定的信念。
网络截图和网友留言
对于以上信息,已经严重影响了邓州的对外形象,希望有关部门积极处理问题,解决纠纷。
对于该事件本身,涉及多方面,还有刑事案件,我们不过多评价,以官方信息为准。 邓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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