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这10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南阳纪监委网站一天公布了10人因各种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看看他们各人有哪些违法行为?南阳市工信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成林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南阳市委批准,南阳市纪委监委对南阳市工信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成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赵成林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对党不忠诚不敬畏,丧失理想信念、大搞权钱交易。违反廉洁纪律,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购物卡;违反生活纪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为管理服务对象搬迁、立项、办理生产许可证等职务便利,在事中或事后索要或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赵成林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南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南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赵成林开除党籍处分;由南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赵成林简历
赵成林,男,汉族,1964年3月出生,南阳市人,研究生文化程度,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0年3月任南阳市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2003年4月任南阳市高新区招商局局长;
2008年11月任南阳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工业经济运行局局长;
2010年2月任南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4年12月任南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9年2月任南阳市工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南阳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市药监局原党组书记张树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南阳市委批准,南阳市纪委监委对南阳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市药监局原党组书记张树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树华丧失理想信念,无视党纪国法,以权谋私,道德败坏。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调查;违反组织纪律,弄虚作假,利用职务影响,违规为其女儿、女婿谋取人事方面的利益;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礼品,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生活纪律,长期与两名女性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大额财物,搞权钱交易,并利用影响力受贿,且有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滥用职权,造成巨额损失。
张树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典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南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南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树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南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张树华简历
张树华,男,1956年1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南阳市宛城区人。1978年7月入党,1972年3月参加工作。
1994年2月任桐柏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1996年2月任社旗县委副书记;
2001年12月任南阳市委组织部正处级组织员;
2004年7月任南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副书记;
2006年5月任南阳市国资委党委书记、常务副主任;
2010年1月任南阳市政府副秘书长、政府办党组副书记;
2010年4月任南阳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4年12月不再担任领导职务;
2016年1月退休。
南阳市防震减灾中心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杨建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南阳市委批准,南阳市纪委监委对南阳市防震减灾中心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杨建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杨建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加强自律、慎独慎微,却丧失理想信念、大搞权钱交易,
经查,杨建军置党纪国法于不顾,丧失理想信念、大搞权钱交易。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逢年过节之际收受他人礼品、礼金;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大额财物,甘于被“围猎”。
杨建军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南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南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杨建军开除党籍处分;由南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杨建军简历
杨建军,男,汉族,1970年12月出生,唐河县人,大学文化程度,1994年4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4年12月任南阳市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
2008年3月任南阳市综治办副主任;
2010年4月任新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15年7月任南阳市地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9年2月任南阳市防震减灾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原调研员王修志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南阳市委批准,南阳市纪委监委对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原调研员王修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修志丧失理想信念,法纪意识淡漠,无视党纪国法。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党的十八大后收受他人礼金,并在带队外出学习期间同意并参与学员借机旅游;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家庭房产;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借用管理服务对象大额钱款、车辆,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搞权钱交易。
王修志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南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南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修志开除党籍处分;由南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王修志简历
王修志,男,汉族,1961年9月出生,信阳市商城县人,大学文化程度,1977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2年7月任南阳市21世纪议程办公室主任(副处级);
2008年3月任南阳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6年2月任南阳市环保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2019年1月任南阳市生态环境局调研员。
南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培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日前,经中共南阳市委批准,南阳市纪委监委对南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培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培杰背离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无视党纪国法,以权谋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南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私设“小金库”负有直接责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巨额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大额财物。
王培杰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南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南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培杰开除党籍处分;由南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王培杰简历
王培杰,男,1963年10月出生,汉族,邓州市人,大学文化程度。1980年10月参加工作,198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6年5月任河南省邓州市科协副主席;
1998年10月任南阳市民政局二级单位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处主任;
2005年12月任河南省南阳西军事饮食供应站书记;
2008年11月任南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2012年6月任南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副处级)。
南阳市畜牧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岁丰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南阳市委批准,南阳市纪委监委对南阳市畜牧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岁丰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岁丰军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超范围接待,借机大吃大喝,违规列支招待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套取单位资金设立“小金库”,并参与赌博;滥用职权,造成国家资产巨额损失;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现金。
岁丰军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南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南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岁丰军开除党籍处分;由南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岁丰军简历
岁丰军,男,汉族,1972年10月出生,邓州市人,大学文化程度。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10月参加工作。
2008年12月任南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2012年7月任南阳市黄牛良种繁育场场长;
2016年5月任南阳市畜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二级调研员毛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南阳市委批准,南阳市纪委监委对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二级调研员毛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毛伟丧失理想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十九大后仍不收手、不知止。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十八大后仍大肆收受礼品、礼金;利用监管药品流通的职务便利,收受具有行政管理管理关系的被管理人员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大额财物。
毛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南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南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毛伟开除党籍处分;由南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毛伟简历
毛伟,男,汉族,1961年5月生,桐柏县人,大学文化程度,1981年9月参加工作,198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9年6月任南阳市医药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02年6月任南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04年12月任南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0年4月任南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2018年2月任南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研员;2019年2月任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研员;
2019年6月任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调研员。
西峡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雷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南阳市委批准,南阳市纪委监委对西峡县政府原副县长雷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雷涛置党纪国法于不顾,以权谋私,破纪破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未经集体研究个人决定大额资金运作;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违反工作纪律,在工作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大额财物,搞权钱交易。
雷涛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南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南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雷涛开除党籍处分;由南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雷涛简历
雷涛,男,汉族,1969年11月出生,西峡县人,大专文化。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5年12月任西峡县五里桥乡党委副书记;
2009年7月任西峡县五里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12年12月任西峡县委办公室副主任、五里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14年11月任五里桥镇党委书记、西峡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党组副书记;
2015年7月任五里桥镇党委书记、西峡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
2017年2月任西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19年8月27日被免去西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西峡县政府原党组成员杜威业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南阳市委批准,南阳市纪委监委对西峡县政府原党组成员杜威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杜威业置党纪国法于不顾,以权谋私,破纪破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个人决定出售集体房屋;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大额财物,搞权钱交易。
杜威业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南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南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杜威业开除党籍处分;由南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杜威业简历
杜威业,男,1964年12月出生,汉族,西峡县人,大学文化程度,198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8月参加工作。
2003年5月任西峡县阳城乡党委书记;
2011年9月任西峡县阳城镇党委书记(副县级待遇);
2012年12月任西峡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待遇)。
邓州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程建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南阳市委批准,南阳市纪委监委对邓州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程建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程建功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蜕化变质,自甘堕落,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大额财物,甘愿被“围猎”。
程建功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南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南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程建功开除党籍处分;由南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程建功简历
程建功,男,汉族,1963年12月出生,淅川县人,大学文化。1982年10月参加工作,1986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8年2月任南召县公安局政委、党委副书记;
2009年8月任南召县公安局政委、党委书记;
2010年4月任南召县公安局局长;
2012年6月任邓州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3年9月任邓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6年9月任邓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7年8月任邓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
2019年5月被免去邓州市委常委、委员职务;
2019年6月被免去邓州市公安局党委书记职务。
来源:清风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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