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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事儿] 男子砸窗盗窃20万!流窜邓州、南阳等多地作案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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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20 01: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7月15日11时,南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其车辆玻璃被砸,车内20万元现金被盗。仲景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展开调查。

经查,受害人系在银行取得大量现金后被犯罪嫌疑人盯上,犯罪嫌疑人骑摩托车一路跟踪至地下停车场,趁受害人上楼之际,砸开汽车玻璃,盗取现金20万元后潜逃。

侦查人员顺线追踪,于7月16日13时在湖北省襄阳市朱集镇将犯罪嫌疑人张某(男,38岁,南阳市新野县人)一举抓获,并当场在衣柜中搜出被盗的二十万元现金。案发26小时后,案件成功告破。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张某还交代在南阳市区、邓州等地盗窃车内财物多起案件。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因盗窃罪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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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微警局提醒:为防止车内财物被盗,有车一族最好将爱车停放在有人值守的停车场所或者显眼位置;驾驶人离开汽车时,一定要确认车门锁好,随身带走贵重物品,千万不要将汽车车厢或尾箱当成“保险箱”,避免给不法人员留下可乘之机。
以案释法:《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源自:平安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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