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友爆料:位于北环路杨埠口奇春加油站对面园内,某项目连续多日深夜十二点30分依旧施工。周边居民不堪其扰,深感烦恼!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强监管。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友情提醒:环保监督举报电话:0377-62194866 123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