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纳入公益性岗位人员情况的公示
根据豫人社办[2020] 23号文件,对于安置期满退出公益性岗位3个月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具备相应劳动能力且符合岗位要求的重度残疾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程度分为一、二级)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规定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并逐级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备案。本次共接收二次申请公益性岗位人员334人,首次申请16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经报名、资格初审、复审、系统比对等环节,初步确定符合二次进入公益性岗位人员252人,首次进入公益性岗位人员16人(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 咨询电话:0377-62287677 监督电话:0377-62287398
附件: 邓州市符合二次进入公益性岗位人员名单 邓州市符合初次进入公益性岗位人员名单
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0日 附件1:
附件2 [tr][/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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